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指导方针,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以支持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及设备更新。
新设立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是对原有科技创新再贷款及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政策的延续与提升。通过总结并优化过往经验,中国人民银行期望此政策能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效能,更精准地满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及设备更新领域的资金需求。
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总额为5000亿元人民币,年利率定为1.75%,贷款期限为1年,且可根据需要展期两次,每次展期均为1年。该贷款将面向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主要金融机构发放。
通过这项新政策,中国人民银行期望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为初创及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同时助力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
金融机构将依据企业申请,并参考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备选企业及项目名单,自主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及贷款条件。金融机构在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时,需提交贷款台账以供审核。对于符合备选企业或项目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提供再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