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中国科协“海智计划”湖北(武汉)工作基地人才离岸联络工作站、在汉高校科协:
现将《武汉市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17日
武汉市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武汉市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是由市科协设立的专项经费资助计划。项目旨在促进中外科技学术交流与国际间往来合作,办好国际合作交流会议和活动,更好地促进海外创新资源落地武汉,进一步吸引海外科技团体和科技人才来华发展,助力武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项目实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择优支持。选择具有创新性、可行性、保障有力、成效较好的项目予以支持。
(二)公开公正。项目公开征集,通过专家评审择优入选,并予以公示,确保项目评审与管理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跟踪问效。通过规范项目申报、评审、监管等环节的管理,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切实提高项目实效,保障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
第五条 申请资助的项目内容应为:
(一)海智项目路演类:面向产业园区、企业等发展需求,围绕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开展海外人才技术项目交流路演(竞赛)、海外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二)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类:围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邀请海内外专家线上线下开展科研、科学技术咨询、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六条 申请资助的材料应包括:《武汉市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相关附件材料。
第七条 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一)市科协根据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确定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发布通知、组织申报。
(二)申请单位填写《武汉市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五份,报送至市科协学会(国际)部。
(三)市科协学会(国际)部负责受理申请,并按本办法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
(四)市科协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经过初步筛选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列入武汉市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的意见,并将评审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市科协对入选项目进行集体研究审定,印发项目入选结果,拨付项目经费。
第八条 项目评审标准:
(一)创新性。项目名称、选题内容、组织方式及项目成果等体现创新精神。
(二)可行性。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保障措施得力。
(三)规范性。项目目标明确、经费支出及分配合理,组织工作规范。
(四)实效性。项目成果丰富,表现形式多样,社会影响好。
(五)完整性。材料填报认真、齐全、准确、务实。
第三章 经费管理与使用
第十条 项目经费不得列支的范围:
(一)应纳入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开支的各项费用。
(二)应列支基建支出的费用。
(三)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费用。
(四)与项目实施无关的费用。
第十一条 市科协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跟踪问效。如发现违反市科协项目管理规定及本办法规定的情形,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追回已拨经费、撤销资助项目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者取消后续1—3年的项目申报资格。
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接受武汉市审计部门和市科协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计监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及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行为,市科协将追回其相应专项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