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2、严禁以无公函、伪造公函“一函多餐”等方式吃请,违规参加同城吃请。
3、严禁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或者提供香烟、高档菜肴酒水。
4、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吃请,在企业和单位内部餐厅、培训机构违规吃喝。
6、严禁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球友会、牌友会等以拉关系为目的、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吃请。
7、严禁在上下级、同事之间违规组织饭局,搞拉帮结派、利益交换、说情打招呼。
8、严禁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指使、授意或者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单位、个人的吃请支付费用。
9、严禁借考察、调研、检查工作等公务活动之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
10、严禁其他违规吃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