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科协,各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现将《市科协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月9日
市科协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履行各级科协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职责使命,推动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22〕32号)和湖北省科协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科协办〔2022〕78号)要求,结合贯彻落实《武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实施方案》),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要论述精神,强化各级科协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的使命担当,履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牵头单位职责,树立大科普理念,引导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把落实《意见》作为自觉行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学习宣传
将《意见》纳入机关、直属单位党支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各区科协利用党组会、主席办公会等多种形式,组织集中学习《意见》,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各学会、基层科协结合各自学科、领域特点,围绕贯彻落实《意见》,开展交流研讨,谋划任务举措,把科普工作融入自身发展,推动科普工作和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意见》进行广泛宣传,刊载《意见》全文和权威解读文章。结合全国科普日等重大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发动全市科协系统利用所属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意见》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重点任务,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
1.履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牵头职责。发挥科协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会议,抓好科普重点任务推进。推动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考核,与科技创新协同部署推进,加强科普工作保障力度。把推动新时代科普工作与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有机统一起来,将学习贯彻《意见》和落实《纲要实施方案》纳入年度科普工作、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力争到2025年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20.3%。
2.抓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持续开展科普教育学校建设,大力开展各类科学教育活动,促进青少年科学素质水平快速提升,夯实青少年人才基础。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开展科普助推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加强农村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民文明生活理念,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发挥广大农民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作用。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开展科普助推幸福生活行动计划,提高职业素质,建强技能人才队伍,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城镇劳动者队伍。实施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培育老年人健康文明理念,增强老年人适应现代社会能力,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树立科学执政理念,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增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
3.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用好用活科教资源,加强科普领域舆论引导。坚持“科协引导、院士领衔、行业支持、团队协作”的原则,持续推进院士科普工作室建设。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开展系列科普活动,加强科普创作开发,发挥院士在科普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弘扬科学家精神,提升科学传播团队的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拓展深化院士专家进校园活动,组织科普报告活动,以启发式的演讲帮助中小学生汲取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维,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热爱生命、崇尚科学、注重创新的浓厚氛围。支持科普休闲产业、科普旅游产业和科普游戏业等科普新业态发展,推动科普事业市场化发展。引导企业参与科普资源开发和科普阵地建设,向社会提供有关科普服务。
4.加强现代科普展教体系建设。加强各级科技馆建设和运营管理,进一步打造以武汉科技馆、武汉青少年创新教育中心为龙头,科普教育基地、社区特色科普馆、中小学校园科技馆、专业行业类科博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数字科技馆等为补充,涵盖基层科普阵地的矩阵式的具有武汉特色的江城科普展教体系。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普场馆充分发挥科普资源集散与服务平台作用,提高科普场馆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认定命名一批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完善科普场馆和科普教育基地联动机制,促进科普场馆与教育、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
5.推动学会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强学会科普工作的相关要求,完善学会科普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学会组织、人才、平台和智力优势,开发本领域科普资源,丰富优质科普供给,打造科普品牌,将科技资源转化为科普资源,推动学会科普工作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积极普及推广科研成果,开展公益科普服务,为本专业领域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国际科普交流合作,开展青少年国际科普交流。树立大科普理念,把科普融入学术交流和智库建设,健全完善高质量学会科普服务体系。
6.强化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深入开展科普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健全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加强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探索一区一品牌、一领域一特色,深入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爱国卫生运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活动周、节水宣传月等活动,提升科普活动效益,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消除公众疑虑,维护社会稳定。
7.加强科普人才开发与科普队伍建设。推动科技志愿者队伍发展,不断发展壮大注册科技志愿者队伍,健全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志愿者服务基层科普事业的积极作用。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广泛开展科普能力培训,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加强对科普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发挥“三长”(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农技站站长)制的优势和作用,发展壮大基层科普员队伍,增强基层科普能力。
8.加强科普信息化建设。依托移动终端、微博、网络等现代新兴传媒载体,拓展科普传播渠道,创新科普传播手段。用好“科普中国”、“科普湖北”等信息平台和资源,推动科普由线下为主向线上线下联动转变,实施“互联网+科普”,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多元、高效、精准、权威、普惠的科普资源供给和科普服务。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开发,发挥动漫、短视频、游戏等适于网络传播的优秀科普作品作用,满足科普智慧化发展需要。利用官网、手机APP等平台实现科普资源互联互通,开展直播式远程科普宣传教育,实现科普资源快捷传播。
9.深入实施“江城科普”系列品牌工程。以科普知识、科普资源、科普活动进地铁为切入点,创新科普模式,深度融合新媒体,将科普阵地延伸至人流量大、传播快、受众广的轨道交通中,持续打造“江城科普快车”。结合我市科教人才密集的优势,发挥科普电视节目普惠性、公益性和传播覆盖面广的特点,面向公众开展科学传播与科学教育,宣传科普特色亮点工作和优秀科普人物,持续打造“江城科学讲堂”。整合市级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开发融媒体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科普智慧行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培养探究精神,激发创新热情,持续打造具有武汉特色的“科普+旅游”精品线路,培育“江城科普智慧行”。发挥科普人才优势,支持培育一批本土性、原创性科普作家,创作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原创科普作品,持续充实壮大“江城科普读库”。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落实举措。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亲自抓,做好工作部署、强化工作保障,确保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人。要加强协同合作,推动《意见》在科协系统深入贯彻落实。
(二)做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完善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做好综合协调和沟通联络工作,为《纲要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和社会力量搭建平台,提供优质服务,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开展“双边”“多边”务实合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科协将通过调研访谈、工作评估等方式开展督导督促。各级科协组织要注重梳理落实机制、总结创新模式、形成典型经验,以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为契机,以点带面、系统提升,推动科普工作提档升级。
(四)完善长效机制。健全科普工作者的考核评价体系,支持高校院所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给予科普与科技创新同等待遇,鼓励更多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普工作、支持科普事业。完善和优化科普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做好各类奖励推荐工作,增强基层科普组织力和服务能力。强化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科普、科技工作者热心科普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