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科协,各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9年武汉市科协党建工作要点》及《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5月27日
2019年武汉市科协党建工作要点
2019年武汉市科协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强三性、去四化”为目标,强化科协组织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团结引领广大科技人员听党话、跟党走。不断提高科协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以优异成绩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省委、市委具体规定,强化政治责任,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根本政治纪律,教育、引导、监督科协各级党组织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党组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统筹推进、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政治监督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机要保密工作责任制。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的监督,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以及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排查风险点、风险面、风险源,建立完善风险研判、风险评估、风险防控等工作机制,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考评。高标准完成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3.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纪律和能力建设全面加强。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市委《关于加强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党组既履行好对业务工作的领导责任,又履行好对党的建设的领导责任,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要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决克服“两张皮”和“一手硬、一手软”。党组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机关党委对市科协机关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机关党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问题整改。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广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宣讲活动,组织开展“院士口述史”、“讲初心使命,访革命历程”等主题教育活动,讲好科技工作者爱国奋斗故事,持续开展科学家精神、科技成就宣传和革命传统教育,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勇担重任、勇攀高峰。
5.加强理论武装及科协系统干部、科技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科技工作者中及时传达、解读、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等重点内容。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落实党组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深化“互联网+干部教育”,大力推广移动学习。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学习组织架构,引导党员干部加强世情、国情、党情学习,激发学习力量。广泛开展“微宣讲,广传播”活动,利用新型网络平台,生动鲜活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适时举办全市科协系统党员干部培训班。抓实机关党务干部、纪检干部、群团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市科协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党组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直属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与评议。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开展“壮丽70年,阔步新时代”主题宣传活动,唱响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主旋律。加强对市科协网站、微信公众号、《武汉科技报》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加强意识形态队伍建设,壮大“我是好声音”网宣志愿者和网评骨干队伍。做好预警监测、分析研判,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及时掌握网上网下科技界相关舆情动向,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好城市留言板和网上群众工作部在线轮值工作。完成对市委巡察发现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7.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将干部政治素质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落实新一轮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提升科协干部专业化能力。加强“狮子型”干部、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工作。落实选人用人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凡提必审”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抓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8.深入推进“红色引擎工程”。强化科协党组织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职责,深入开展科协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打造“聚心聚星”科技领航行动和“红色风帆科普惠民行动”等党建品牌。推动学会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学会党建指导员的作用,着力打造学会党建示范典型,形成学会党建与学会业务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团结动员科技组织和科技工作者实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做好市科协对口扶贫点工作。扎实开展“千局联千企”、“双进双服务”和“双万双联”活动,激发“红色细胞”生机活力,建强科协“红色工作队”,组织动员科协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四个百万、五个先锋”和“清洁家园行动”等特色活动。坚持“民有所呼、我必有应”,联系服务社区、困难群众和高新技术民营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创建“红旗党支部”及党组织星级争创等活动为载体,大力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及法治机关建设。
9.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全面落实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即将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做好机关党委和纪委换届工作,进一步建强组织、明确职责,构建体系科学、职责明晰、机制健全的党建工作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推进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对所属党支部建设情况实施综合评定,形成创先争优、晋位升级的长效机制,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和制度,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的指导。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5+N”党支部主题党日模式,强化党员管理,严格规范基层组织生活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跟踪培养锻炼,实行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坚持以党建带群建,加强和改进机关群团工作。
10.持续助力人才工作,抓好统战工作。服务市委人才工作,通过院士专家工作站、海外人才离岸工作联络站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助力我市人才强市和国际性人才高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做好统战工作与科协工作特别是学会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鼓励动员科协界别政协委员和党外代表人士参与科协组织的科技论坛、学术交流、科技成果的推广和普及活动。加大统一战线重点工作宣传力度,巩固壮大统一战线主流思想舆论阵地。加强与科技工作者党外人士的思想沟通、情感交流和工作联系。在科技界贯彻落实中央宗教方针政策,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妥善处理涉及宗教的有关问题。提高市民科学素质,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宗教观。
四、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11.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将纪检监察教育纳入党组工作议程和中心组学习安排,建立健全机关纪委日常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身边事身边人、典型人典型事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认真组织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针对年节假期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做好廉政提醒,驰而不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不停步。加大违纪违法和廉政风险典型案例通报力度。
1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和指导纪检组织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切实提高正风肃纪工作成效。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明确问题清单,确保整改落地。积极开展“双评议”工作,优化工作作风,大力提升科协机关主动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规范群众信访投诉办理工作机制,提升信访投诉件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正确处置信访舆情。认真处置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认真做好重大问题线索查处。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部门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加强违纪党员干部跟踪教育管理工作。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责任主体 |
具体任务 |
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市科协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 |
党组 |
1.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研究制定本系统落实的具体措施。 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推进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结合本系统实际,把“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中,推动市科协党的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 3.结合本系统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党组示范引领学、支部集中经常学、深入基地实践学等方式开展学习。 4.严格落实《武汉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计划,全年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8次,严格执行一学一报制度。 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尊崇和维护党章,把政治建设的要求体现到党员的日常学习和工作中,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斗争精神,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6.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增强领导干部民主素养,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按规定做好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8.按要求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所在支部党员监督。 9.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给本单位党员讲党课,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
机关党委 |
1.加强机关党委政治建设,定期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2.按照《关于全面推行“5+N”模式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督促指导所属党支部落实“5+N”党支部主题党日模式。 3.在本单位全面推广“学习强国”平台,做到“应学尽学”。 4.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员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党员思想动态分析。 5.建立健全并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实党员干部身心健康工程和关爱帮扶行动,开展心理咨询、健康讲座等活动。定期慰问困难党员、离退休老党员,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台账。 6.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筹办组织武汉军运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双进双服务”“清洁家园行动”“党建品牌创建”等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争当“五个先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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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
1.将学习教育纳入支部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制定并落实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 2.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进主题党日活动与“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的有机融合。每季度党支部安排一次党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3.以支部或支部联合为单位,组织到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每半年开展1次。 4.督促党员利用好“学习强国”APP学习平台开展学习,组织支部党员积极参加“双进双服务”“双万双联”“清洁家园行动”“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积极为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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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
认真落实党章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组抓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扎实推进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员“3+1”党建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做好本单位统战、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等工作。 |
党组 |
1.贯彻落实党章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组抓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加强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机关党委换届为契机,加强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配强干部、理顺关系、明确职责。 2.调整、优化本系统基层党组织设置,同步做好发展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等基础工作,实现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3.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全年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4.立足本系统党建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排查风险点、风险面、风险源,建立完善风险研判、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等工作机制。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水平。深入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6.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开展“四大行动”,推动党建工作更好地融入脱贫、服务脱贫。 7.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有关会议、对任免干部提出建议等有关规定。探索机关党务干部推优机制,根据“三定”方案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的交流轮岗,积极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类党务干部培训班。 8.贯彻落实《市科协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做细做实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活动。 9.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和机要保密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宣传及法治机关建设。 10.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为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联谊交友搭建平台。 11.做好离退休干部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落实到位,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 12.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规范群众投诉办理工作机制,提升投诉件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 13.将党建活动经费列入部门行政预算,严格按照《武汉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14.不断改进机关党建检查考核方式,注重工作实施,重点解决党建工作中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等问题,让党务干部把更多精力用在抓工作落实上。 |
机关党委 |
1.履行牵头抓总、推进落实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关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有整改、有效果。 2.加强对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强化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 3.严格执行“一定双评”要求,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4.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职责明确,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将履职尽责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5.对上级规定的重点工作项目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6.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任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体现担当,在改革发展中体现推动力,在改善民生中增强凝聚力,在打好“三大攻坚战”中发挥战斗力,为推动中央重大部署、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新篇章提供作风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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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
1.党支部工作做到计划详实,责任明确,任务清晰。 2.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支部委员分工明确,发挥作用充分。 3.按照“一定双评”要求,支部书记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报告年度支部工作完成情况和履职情况,并接受支部党员评议。 4.做好支部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干部思想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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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层党组织建设 |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基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可持续导向,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开展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为抓手,强化政治功能,推动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力。 |
党组 |
1.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机关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提升基层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2.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全年到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3.推动学会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学会党建指导员的作用,着力打造学会党建示范典型,形成学会党建与学会业务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4.指导本系统开展机关党建品牌创建,以“建国70周年”和“七军会”等重大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双提升”行动和“双万双联”、“千局联千企”活动,扎实推进“双进双服务”活动,发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窗口单位党员干部当先锋,作模范。 5.“七一”前夕开展系列庆祝建党98周年活动。 |
机关党委 |
1.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推动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深入开展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示范支部创建活动。 3.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支部委员的作用。 4.及时做好党组织关系排查,加强失联党员处置,规范流动党员管理。积极探索离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 5.有专设或兼设的党员活动室。建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对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严格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规范管理“红色基金”,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6.实施党员干部培训“345工程”,对所属支部新任书记培训做到全覆盖,每名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7.坚持党建带群建,领导和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围绕庆祝“建国70周年”和举办“七军会”等重大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唱响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主旋律,进一步展示市科协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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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
1.按要求建立完善党支部党建工作管理台账,内容规范、完整。 2.深入推进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积极争创示范支部。 3.加强党员手册纪实管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注重在基层一线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及时做好失联党员排查和处置,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稳妥有序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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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党风廉政建设 |
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武汉高质量发展,成功举办“第七届世界军运会”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持续从严监督执纪,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
党组 |
1.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查处和纠正违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旗帜鲜明地同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言论和行为作坚决斗争。 2.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加大政治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使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3.完善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双万双联”等内容为监督重点,全面加强服务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4.对党的十八大后仍有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且在重要岗位的,从严从快查处。旗帜鲜明地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敢于斗争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 5.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全市作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做到“十不准”,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组织开展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年行动”,严肃查处不维护、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 6.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 |
机关党委 |
1.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以及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防死守、深挖细查,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紧扣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部位和时间节点,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加强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滥发津补贴等问题的查处和通报,切实将日常监督抓起来、抓到位。 3.开展党费收支、工会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专项督促检查。 4.继续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深挖细查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典型问题一律从严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大工程,强化日常监督,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盘剥克扣、贪污挪用等问题。 6.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十进十建”活动的要求,将党章党规党纪、《宪法》《国家监察法》等内容,纳入日常学习教育计划和党员培训教育中,建立健全“普纪普法”学习制度,切实抓好落实。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好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7.深化标本兼治,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上级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编印的“忏悔录”、拍摄的警示教育片以及长江日报“见微思纪”专栏文章,切实发挥以案治本、以案释纪的作用。 8.对机关纪委书记和纪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9.加强自身建设,把机关党委打造成为党员干部成长的重要基地和温馨的“党员之家”,营造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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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
1.科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2.密切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 3.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督促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经常性开展“普纪普法”教育,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旁听庭审职务犯罪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建立防控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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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精神文明建设 |
扎实开展市科协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在市科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武汉好声音”。注重经验总结,积极向市级以上媒体推介市科协党建的经验做法,打造特色鲜明的工作品牌。 |
党组 |
1.党组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专人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定期研究。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落实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活动、有成效。深入推进“四讲四访”活动,引领机关党员干部积极传播“武汉好声音”。 3.深入开展争创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活动。 4.指导本单位总结、推介党建和文明创建工作经验做法,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党旗红”宣传,打造特色鲜明的工作品牌。 |
机关党委 |
1.统筹做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谋划布置、检查落实考核总结等工作。 2.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学习交流,每半年开参加1次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四互”活动。 3.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组织文明礼仪教育、网络文明传播等活动。 4.开展文明家庭和文明处室等细胞创建活动。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立足岗位 争创一流”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活动。 5.开展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四个百万”活动,带头展示文明、和谐、智慧、整洁城市形象。 6.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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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
1.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本单位开展的各类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 2.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文明家庭和文明处室等细胞创建活动。 3.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本单位开展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