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科协

专项资金

武汉市科普助推行动计划项目说明

发布日期:2016/3/31 11:26:35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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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农民和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市科协、市财政局联合实施了“百万市民学科学”——武汉市科普助推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由“科普助推都市农业行动计划”、“科普助推幸福社区行动计划”和“科普助推示范企业行动计划”三个子计划构成。其中“科普助推都市农业行动计划”于2007年启动实施, “科普助推幸福社区行动计划”于2011年启动实施,“科普助推示范企业行动计划”于2015年启动实施。

    “百万市民学科学”——武汉市科普助推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打造“幸福武汉”的目标,充分发挥科学普及在助推武汉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不断加强农村、社区和企业的科普服务能力,表彰和奖补一批科普示范基地(单位)、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和科普带头人,通过科普示范、项目实施提升市民科学素质,助推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此专项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工作要求,具有武汉特色的民生科普惠民益民项目。

    该项目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奖励先进、定额补助、定向使用”的原则进行分配、使用。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和补助按照《武汉市科普助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评选出的,在基层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为其更好地开展科普相关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条件。(具体标准可参看《实施方案》)。

    二、2016年资金使用情况

    市财政局会同市科协根据基层科普工作的实际需要、年度专项资金总量等因素确定年度奖补资金标准,科普示范基地(单位)奖补8万元/个,科普带头人奖补0.5万/人;科普示范社区奖补5万元/个,科普示范企业奖补8万元/个。

    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包括:(一)科普专用资料和设备费,包括图书资料费、专用设备费和展品展具费。(二)科普活动费,包括培训讲座费、展览费和新技术新品种推广费等。(三)其他费用,是指除上述各项费用开支以外的、开展农村和社区科普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以下开支:(一)人员工资、福利和个人奖金支出;(二)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三)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支出;(四)组织、管理和协调等各种管理性费用支出;(五)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支出;(六)与基层科普活动无关的其他支出。

    2016年共奖补资金700万元。其中:科普示范基地(单位)34个,资金272万元;科普带头人12人,资金6万元;科普示范社区70个,资金350万元;科普示范企业9个,资金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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