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各区科协,市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科协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推进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建设试点工作,按照《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决策咨询工作 推进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根据《武汉市科协优秀决策咨询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见附件1),现面向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征集优秀决策咨询成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科技政策研究类成果。
2.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类成果。
3.决策咨询建议类成果。
4.科协组织自身建设类成果。
5.翻译类、新闻报道类、信息简报类等成果不参评,已获市科协科技思想库专项经费资助的研究成果不参评。
二、征集对象
1.各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各区科协,市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2.武汉地区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及境外华人科技工作者(含港澳台地区从事科研和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士)、在汉外籍专家。
3.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基本要求
1.报送成果须问题感强、调研方法科学、引证资料翔实、数据图表准确、写作体例规范,对策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得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2.决策咨询成果须被市厅级以上领导同志批示、采纳;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有较大影响;或在市厅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决策咨询成果虽未发表或未经领导批示,但对推动实际工作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获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成果须附领导批示复印件;已在刊物上发表的决策咨询成果须附该刊物的封面、目录页及发表正文复印件,并在申报表的奖励认可栏注明该刊物的所属级别;已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决策咨询成果须附相关单位证明材料,并由领导签字盖章。
4.长度超过8000字以上的决策咨询成果须提供3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5.决策咨询成果须依法享有著作权。
6.决策咨询成果产生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至2015年9月30日。
四、报送方式
1.各单位可通过主办刊物、网站等转发本次决策咨询成果征集通知,提供联系方式,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各单位须对推荐成果的政治方向、学术质量等严格把关。广大科技工作者也可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直接向市科协提交决策咨询成果。
2.征集采取实名制,提交决策咨询成果时,须一并填写提交《武汉市科协优秀决策咨询成果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
将《优秀决策咨询成果评选申报表》用A4纸打印,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扫描电子版,与决策咨询成果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电子邮箱:whskxdx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优秀决策咨询成果征集材料”。成果征集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逾期当年不予受理。
4.市科协将于2015年10月组织专家对全年征集的决策咨询成果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对外发布。优秀成果的使用与奖励方式依据《武汉市科协优秀决策咨询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执行。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 波 陶 虹
电 话:027-65692047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口赵家条104号武汉市科协203室
邮政编码:430010
电子邮箱:whskxdxb@163.com
附件:1. 武汉市科协优秀决策咨询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