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在汉高校科协: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的要求,引导地方科协加强顶层设计,促进地方学会综合能力提升,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形成科协系统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建设学会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快地方学会向现代科技社团迈进的步伐,中国科协2013年开始启动实施引领地方学会能力提升项目。采用以奖促建方式,围绕提升地方学会服务社会治理创新能力、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以及提升地方科协服务学会发展能力,立项支持开展学会能力建设、促进学会能力提升工作突出的地方科协。2014年,武汉市科协通过申报,获得了该项目支持。现将组织实施该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申报要求
(一)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优秀学会表彰奖励
项目内容:选取5家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面成绩突出的学会,每家奖补资金4万元。
申报对象:武汉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申报要求:参与申报的学会应当在承接政府部门有关委托工作、参与科技评价、开展科技奖励、组织政策咨询、提供技术服务、制定行业和技术标准、参与法律法规及行业发展规划编制等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二)学会品牌学术交流活动表彰奖励
项目内容:选取5个高层次、有影响力的学会品牌学术交流活动,每个奖补资金3万元。
申报对象:武汉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在汉高校科协
申报要求:参与申报的学术交流活动应当由学会(协会、研究会)主办,周期性开展,并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开展“企会协作创新计划”试点工作
项目内容:开展“企会协作创新计划”试点工作,支持3家学会与企业建立“企会协作创新联盟”,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每家支持经费5万元。
项目周期:2015年完成
申报对象:武汉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或在汉高校科协与企业科协联合申报
申报要求:根据《武汉市科协“企会协作创新计划”试点方案》实施(附件5)。
(四)对2012-2014年武汉市科协学会能力提升专项获奖学会给予配套奖励。每家奖补资金1万元。
申报对象:武汉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在汉高校科协
申报要求:在2012-2014年武汉市科协学会能力提升专项中获奖的学会可申报此项,多次获奖的不重复申报。
(五)对取得市级社会组织评估4A及以上等级的学会给予表彰奖励。每家奖补资金1万元。
申报对象:武汉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申报要求:在民政部门组织的市级社会组织评估中取得4A及以上等级的学会可申报此项。
(六)对2015年武汉市科协学术交流活动平台项目给予配套支持。拟根据2015年武汉市科协学术交流活动平台项目申报和评审结果给予支持,本次不单独申报。
二、申报办法及有关要求
(一)各学会应高度重视引领地方学会能力提升项目工作,加强对申报和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项目申报、实施等重大事项要经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研究批准。同时,主动向有关支持单位汇报,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
(二)各学会应结合自身特点明确发展方向,梳理工作内容,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谎报业绩、编造事迹。申报材料重点反映:有关工作成果的总结、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奖建资金的使用计划等。
(三)各学会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安排,确定一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责任人,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联系人,人员名单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
(四)地方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一式一份);②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③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一式两份,需与申报书合订成册);④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一份)。申报“企会协作创新计划”的,还需提供学会与企业的合作协议书(见附件6,一式两份)。
(五)请于2015年1月20日之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寄送)至武汉市科协学会部,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武汉市科协学会部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秦 冕 胡子君
电 话:027-65692041
传 真:027-65692043
电子信箱:wast1012@126.com
报送地址:江岸区赵家条144号204室(武汉科技馆旁)
附件:1.引领地方学会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