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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企业(园区)科协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2 11:50:48      来源:      作者:scywtjhld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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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各直属企业科协: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提高科协组织服务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新时期企业科协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全国企业(园区)科协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计字〔2014〕147号)的要求,现就全省企业科协、高新区、经开区科协〔以下简称企业(园区)科协〕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全省所有已建立的企业(园区)科协,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或独立经营责任主体。

二、信息采集的内容和时间

信息采集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园区)科协名称、成立时间、企业(园区)科协组织负责人、会员情况、工作情况、联系方式等。

信息采集的时间节点:2014年8月31日。

三、有关要求

1.企业(园区)科协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是服务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加强对企业科协联系、服务和指导的具体举措,是推进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基本前提,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报,力争做到对辖区内目前已成立的企业(园区)科协基础信息采集一个不重、一个不漏。

2.各市州科协确定一名具体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组织本市州的县(市、区)科协和企业(园区)科协填报相关表格,最后将汇总表按县(市、区)和行业整理排序后上报。各市州科协负责本辖区内基本情况表的发放、收集及数据审核、汇总,确保信息准确。企业(园区)科协成立时向谁报批或报备,由谁负责组织其填报并负责其相关信息审核、汇总、上报。

3. 各直属企业科协将企业科协基本情况表(附件1)直接报送省科协计划财务部;各市州科协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本市州所有的企业科协基本情况表(附件1)、园区科协基本情况表(附件2)、企业(园区)科协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盖章)并电子版报省科协计划财务部。

联系方式:韩飞、周亮,027-87272244、87123443

通讯地址及邮编: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9号,430071

电子邮箱:skxjc@163.com

附件1:企业科协基本情况表

附件2:园区科协基本情况表

附件3:企业(园区)科协信息汇总表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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