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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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简报

发布日期:2008/7/7 0:00:00      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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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2008年,武汉市参加申报省级文明城市和中央文明委组织的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目前,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已进入迎检冲刺“百日大会战”阶段,市四城同创办公室近期制定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冲刺“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
    市委、市政府已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市、区党委、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由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以加强领导,形成共识,各方联动,形成合力,对照标准抓创建,脚踏实地抓落实。
    市科协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为确保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圆满完成,在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迎检工作办公室(在市科协科普部办公)。为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迎检工作办公室将定期编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简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市科协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最新动态。

         市科协“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迎检
             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指示要求,根据6月19日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胡曙光同志的讲话精神,市科协于6月25日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席卢光发任组长,副主席万立生、杨军任副组长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由科协机关办公室、科普部、计财处、科技馆、科技报社及全市13个区科协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为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落实到实处,市科协分别从制度、人员、经费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力争高效高质的完成市科协创建工作的各项基础指标。
    领导小组成立之后,市科协第一时间在系统内部调配精兵强将,组建了迎检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直接由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科普部,主任由市科协副主席杨军兼任,副主任由科普部部长黄智担任。
    办公室主要负责筹备制定市科协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工作例会;落实工作会议议定事项,推动各部门落实相关任务;提出完成相关创建工作的措施和建议;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加强与各区科协的联系。

                          武科协 [2008]31号
         关于印发《市科协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科协、市科协机关各部门及武汉科技馆、武汉科技报社:
    现将《市科协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本通知后,按《实施方案》的要求,主要负责人挂帅,组织骨干力量,认真逐项落实。从《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每周四下午16:00前向市科协迎检工作办公室(设在科普部)反馈本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2008年6月25日

      市科协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冲刺“百日大会战”,特制定市科协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一、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圆满完成,成立市科协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席卢光发任组长,副主席万立生、杨军任副组长,组员徐德宗、黄智、程锡泉、张合友、肖克军、王忠福、肖知俊、周巍、肖志来、罗平、周想林、袁蓓、高其发、熊克彪、祝桢祥、陈祖国、朱少鄂、张玉祥。下设迎检工作办公室(在科普部办公),办公室主任由杨军兼任,副主任黄智,成员有宋卫华、叶向明、马跃、王景跃、张玲、代世忠、施宏、谭琛,负责完成市科协迎检具体工作任务。
    二、明确考核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对照6月19日中央文明委下发的《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现将涉及市科协的考核目标(Ш-47科普设施、科普队伍、Ш-48科普宣传、科普活动,Ш-101创建文明社区,Ш-106以城带乡,联动发展)逐项分解,明确责任,确保落实。
    (一)实地考察
    1、考核指标:“市辖区域内有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考察地点:武汉科技馆。责任单位:武汉科技馆
    2、考核指标:“≥80%的街道、乡镇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考察地点:13个区提供所属街道、乡镇科普活动场所(≥80%,全口径样本)。责任单位:各区科协。
    (二)材料审核
    1、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全市性科普志愿者活动”。责任单位:市科协科普部、办公室(档案室)、各区科协。
    2、考核指标:“围绕《纲要》举办全市性科普教育活动≥3次/年”。责任单位:市科协科普部、办公室(档案室)。
    3、考核指标:“确保科普活动经费”。责任单位:市科协计财部。
    4、考核指标:“全市组织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3次/年”(分别统计近两年组织的“三下乡”活动次数及其平均数)。责任单位:市科协科普部、办公室(档案室)。
    (三)网络调查
    考核指标:“市政府网站设有科普网页”。责任单位:市科协办公室、科普部、科技报社、科技馆。
    (四)问卷调查
    考核指标:“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各区科协、科普部。
    三、明确奖惩责任
    (一)对被国家检查组检查评为A级的单位(或区科协,街道科协等)一次性补贴一定工作经费;检查为不合格者,在2008年度绩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市科协7项指标通过国家检查组评测,武汉市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后,对市科协相关人员予以一定物质奖励。
市委已拟定相关的奖惩办法即将下发实施,若以上措施与市委规定不相符,按市委文件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抽调骨干人员,大战100天,扎实做好各项创建迎检工作,认真细致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圆满完成创建目标。
    2、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以上责任分工,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操作手册,制定详细的专项工作方案加盖公章(文字版和电子版),于7月1日前报市科协迎检工作办公室(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013室,E-mail:whkxpjb@126.com)。
    3、加强市、区联动,部门协作。市、区科协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对一些交叉性的、重叠性的工作,不推诿、不拖延。
    4、市科协将定期编发《工作简报》,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5、凡属实地考察的指标要将近两年台帐档案整理成册,指定专人保管和迎接检查。
                                                  

                                                
                                                   
200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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