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将于3月10日至6月30日对全市性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社团)进行2009年度检查。现将《武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2009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社团年检工作。
市科协学会部联系人:刘飞 联系电话:65692041
附件:
1、武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2009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武汉市科协
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