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科协,各区科协:
根据《关于在全市企业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的意见》(武科协[2007]63号)的精神,市科协决定对全市2007-2008年度 “讲理想、比贡献”活动(以下简称“讲、比”活动)进行表彰。为做好表彰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表彰范围
凡武汉地区企业科协(含非国有企业科协)、各区科协及所属企业科协,在组织开展“讲、比”活动、“金桥工程”中取得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武汉市“讲、比”活动先进组织单位、科技标兵和优秀组织组织者的评选。
二、申报条件
1、“讲、比”活动先进集体条件
(1)企业领导重视,把“讲、比”活动纳入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能够兑现相关奖励。
(2)企业成立相应的“讲、比”活动组织管理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
(3)企业创新氛围浓厚,“讲、比”活动具有广泛的参与度,企业科技工作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
(4)积极组织和动员企业科技工作者和员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讲、比”活动所立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科技成果和一线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成绩突出。
2、“讲、比”活动科技标兵条件
(1)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模范遵守科技工作者道德规范,关心企业发展,勇于创新、积极参加“讲、比”活动者;
(2)在“讲、比”活动所立项目的实施、完成中成绩显著,项目创造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果;在企业开展的科技咨询、科技攻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3)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科技方针政策,在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填补行业中的技术空白有突出贡献者。
3、“讲、比”活动优秀组织者条件
(1)热心支持和组织开展“讲、比”活动,善于整合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一线创新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得到广大科技工作者好评;
(2)积极争取企业领导支持、积极沟通协调企业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讲、比”活动开展,组织的“讲、比”活动具有创新特色,管理科学,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事迹突出;
(3)推动“讲、比”活动在各类企业开展,积极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人才成长作出突出贡献。积极组织本企业科技人员长期开展“讲、比”活动、金桥工程等活动中成绩显著者。
三、要求
今年是我市首次对“讲、比”活动进行表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掌握标准,实事求是填报。并于六月30日前将各类申报表报市科协企事业部。
四、申报程序
各企业科协和各区科协在向市科协申报立项的基础上,填写《武汉市“讲、比”活动优秀组织者申报表》、《武汉科技标兵申报表》、《武汉市“讲、比”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由所在单位审查批准后,报武汉市科协企事业部。
五、评审和表彰
为做好表彰工作,市科协成立全市“讲、比”活动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企事业工作部,主要负责评审表彰的日常工作。市科协将对获将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联系电话: 65692040
联 系 人: 庄志宽、韩东
E_MAIL: ZZK1011@126.COM
附:1、 武汉市“讲、比”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 下载
2、 武汉市“讲、比”活动科技标兵申报表 下载
3、 武汉市“讲、比”活动优秀组织者申报表 下载
200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