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协、企事业科协、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08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各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活动的主题重点。
通过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进一步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促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活动时间
2008年9月20日前后,各区科协、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活动。
三、活动要求
1、突出主题,搭建平台,扩大影响。
要结合各区、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策划和设计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贴近我市“两型社会”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际,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科普活动。
各级科协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对活动的领导和支持,要充分发挥各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主动联合有关党政部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等工作。
各级科协组织及所属团体要以全国科普日活动为契机,吸纳社会各方面的优秀科普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科普基础设施的功能,根据活动需求做好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和手段,依托各级新闻单位和各类媒体介绍重点活动、开展科普宣传,以丰富的内容、创新的形式,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公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2、结合实际,深入基层,注重实效。
各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工作队、各类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橱窗、科普宣传栏要以实施中国科协“科普惠农计划”、湖北省科协“科普示范助力新农村行动计划”和武汉市“科普助推都市农业行动计划”为龙头,以创建科普示范区为纽带,充分发挥作用。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挂图等方式开展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各科普示范区要结合本区的科普工作环境和条件,开展好全国科普日活动。
3、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及时上报。
请各级科协和企事业科协、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直属事业单位抓紧筹备和落实拟开展的各项科普日活动,特别是重点活动要及早安排,并将活动实施方案和《2008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见附件)于8月22日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科协科普部。市科协将根据报送的活动情况编印《武汉市2008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指南》。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0楼1013房
邮政编码:430023 传真:65692036
联系电话:65692273或65692049 联系人:施宏
电子信箱: whkxpjb@126.com
2008年8月14日